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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莲潭湖畔都会度假园区BOT案」公告招商
发布日期:2018-10-24
更新日期: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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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观光局办理「高雄市莲潭湖畔都会度假园区BOT案」,自107年10月22日起开放申请,至107年12月5日截止,采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方式办理,特许年期为50年。
曾姿雯局长表示,「高雄市莲潭湖畔都会度假园区」原以设定地上权方式办理,为增加民间投资诱因及考量目前国内投资环境,并活化公有闲置土地,强化左营地区观光游憩场域,改以促参方式办理招商,除有融资及租税优惠,促参案之权利金计算方式与设定地上权计算方式不同,初期投资资金相对较少,可减少投资商期初资金压力。
本促参案招商面积4.67公顷,土地使用分区为观光发展特定专用区(建蔽率50%,容积率300%),开发权利金1.5亿,营运权利金按营业收入采累进级距分级缴付,土地租金依促参土地租金优惠办法办理,本案公共建设以短期住宿旅馆、乐活长住渡假村作为开发营运主业,并可附带引入表演展场、主题游乐场、餐厅、商场等附属事业,未来若能配合莲池潭休闲旅游事业发展,可藉由活化开发带动当地观光旅游之发展。
观光局说,本促参案可单一厂商申请,亦可至多四家以企业联盟方式共同申请,公告内容可至高雄旅游网网站/「行政资讯」/「资讯公开」/「招商公告」项下查询,或洽询该局观光产业科谢先生【电话:(07)7995678分机1529】、蔡小姐【电话:(07)7995678分机1523】。

曾姿雯局长表示,「高雄市莲潭湖畔都会度假园区」原以设定地上权方式办理,为增加民间投资诱因及考量目前国内投资环境,并活化公有闲置土地,强化左营地区观光游憩场域,改以促参方式办理招商,除有融资及租税优惠,促参案之权利金计算方式与设定地上权计算方式不同,初期投资资金相对较少,可减少投资商期初资金压力。
本促参案招商面积4.67公顷,土地使用分区为观光发展特定专用区(建蔽率50%,容积率300%),开发权利金1.5亿,营运权利金按营业收入采累进级距分级缴付,土地租金依促参土地租金优惠办法办理,本案公共建设以短期住宿旅馆、乐活长住渡假村作为开发营运主业,并可附带引入表演展场、主题游乐场、餐厅、商场等附属事业,未来若能配合莲池潭休闲旅游事业发展,可藉由活化开发带动当地观光旅游之发展。
观光局说,本促参案可单一厂商申请,亦可至多四家以企业联盟方式共同申请,公告内容可至高雄旅游网网站/「行政资讯」/「资讯公开」/「招商公告」项下查询,或洽询该局观光产业科谢先生【电话:(07)7995678分机1529】、蔡小姐【电话:(07)7995678分机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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