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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高雄团体旅游无人机表演申请计画(停止受理申请)

发布日期:2022-12-02
更新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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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画源起:为鼓励国内外团体至本市办理团体奖励旅游,并至各大景点观光旅游 及消费,提升本市国民旅游人潮,创造本市观光产值。

二、申请对象:本国合法设立之旅行业或合法立案工商行号及团体。

三、受理时间:
即日起停止受理申请
(一) 出团时间:即日起至 112 年 12 月 25 日止。(团体实际来高雄时间为主) (二)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 112 年 11 月 25 日止(或预算用罄),须於确认团体可出团来高雄旅游,前一个月来函申请。

四、申请文件及条件:

(一) 无人机表演开放单次至少可带 500 人以上来高雄团体申请。
(二) 单次申请人数达 500~999 人,本局可提供 50 架以上无人机表演; 1,000~1,499 人以上可提供 100 架以上无人机表演;1,500 人以上可提供 200 架以上无人机表演。无人机相关表演数量,本局得视实际状况保有调整权利

(三) 申请相关文件如下:

1.申请函(公文)
2.申请书(如附件)
3.计画书(内含至少含计画名称、执行期程及地点、主办单位、停留高雄景点、 预计住宿地点、单次来高雄人数、预期观光效益等)
4.设立许可证明文件影本 (如公司登记或商业登记证明文件、设立或营业登记证、工厂登记证、行业登记证、执业执照、开业证明、立案证明或其他由政府机关或其 授权机构核发其系合法登记或设立之证明文件,需加盖「与正本相符」 字样)。

(四) 行程必须安排停留高雄至少 1 景点 (相关旅游景点可参考高雄旅游网)并 住宿高雄合法旅宿 1 晚。

(五) 每申请单位确保单次带团人数可达到至少 500 人规模,得重复向本局申请。

(六) 经机关审核通过,本局依申请单位计画内容安排无人机表演。

(七) 无人机表演场地由机关与表演团队现勘後决定,依机关决定表演场地为主。

(八) 无人机表演属奖励旅游性质,无人机安排数量、相关规划及表演由本局提 供,申请单位倘有其他表演需求请迳洽无人机表演团队。

(九) 申请单位需保证来高雄参加团体人数至少达到原申请人数规模,如实际来 高雄人数未达预期或临时取消来高雄行程,本局保有取消或後续不再接受 申请单位申请权利。

五、 本局保有解释、调整或终止本计画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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