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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4海线潮旅行团体旅游补助计画」自即日起生效。
发布日期:2024-10-17
更新日期:2024-11-05
浏览数 1393
高雄市政府观光局公告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13年10月16日
发文字号:高市观发字第11331763900号
附件:本案补助计画、指定景点列表、申请文件各乙份
主旨:公告「2024海线潮旅行团体旅游补助计画」,并自即日起生效。
公告事项:
1.补助对象:本国合法设立之旅行业。
2.补助方式:采事後核销(免事先申请)。
• 出团时间: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2月15日止。
• 受理时间: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2月18日止(或预算用罄)。
• 核销时间:出团结束之次日起,具函检附所需文件办理核销作业(顺序以机关收件编号为准)。
3.补助条件:
• 出团日期不分平、假日,出团经费支出金额需达新台币10,000元以上。
• 每团至少15人以上,团员年龄、国籍不限。
• 安排出团行程至茄萣区、永安区、弥陀区、梓官区、林园区内景点参观及用餐。
• 在本计画指定景点列表中(详如附件指定景点列表),依出团方案参访二处景点,或参访一处景点并安排导览人员做景点解说(不得由旅行社随团人员兼任);用餐地点选在地小吃店、市场、餐厅皆可,请列出店名及地址供查核。
• 出团方案一、二皆须在指定景点停留合计时间至少1.5小时,并公示於正式出团行程表中。
• 依计画细项提交办理核销所须资料(详如附件申请文件)。
• 每团补助4,500元,每家申请团数无上限(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由同一窗口送件)。
4.有关旨揭计画电子档、申请补助及核销表格置於高雄旅游网-最新消息,请自行下载。
5.有关本计画内容请洽本局观光发展科何先生(07)7995678分机1532。
发文日期:中华民国113年10月16日
发文字号:高市观发字第11331763900号
附件:本案补助计画、指定景点列表、申请文件各乙份
主旨:公告「2024海线潮旅行团体旅游补助计画」,并自即日起生效。
公告事项:
1.补助对象:本国合法设立之旅行业。
2.补助方式:采事後核销(免事先申请)。
• 出团时间: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2月15日止。
• 受理时间:自公告日起至113年12月18日止(或预算用罄)。
• 核销时间:出团结束之次日起,具函检附所需文件办理核销作业(顺序以机关收件编号为准)。
3.补助条件:
• 出团日期不分平、假日,出团经费支出金额需达新台币10,000元以上。
• 每团至少15人以上,团员年龄、国籍不限。
• 安排出团行程至茄萣区、永安区、弥陀区、梓官区、林园区内景点参观及用餐。
• 在本计画指定景点列表中(详如附件指定景点列表),依出团方案参访二处景点,或参访一处景点并安排导览人员做景点解说(不得由旅行社随团人员兼任);用餐地点选在地小吃店、市场、餐厅皆可,请列出店名及地址供查核。
• 出团方案一、二皆须在指定景点停留合计时间至少1.5小时,并公示於正式出团行程表中。
• 依计画细项提交办理核销所须资料(详如附件申请文件)。
• 每团补助4,500元,每家申请团数无上限(总公司与分公司合并由同一窗口送件)。
4.有关旨揭计画电子档、申请补助及核销表格置於高雄旅游网-最新消息,请自行下载。
5.有关本计画内容请洽本局观光发展科何先生(07)7995678分机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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