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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常见问题
共有30项
- 小岗山无限制登山活动,建议行走登山步道,并注意道路安全。
- 若发现非法经营之民宿,观光局将邀集消防局、卫生局、工务局、警察局等单位,以无预警方式办理联合检查,若查有业者无照经营实证,该局即依交通部观光局订定「发展观光条例」及「民宿管理办法」处以罚锾,并禁止其营业,後续亦将持续列管追踪,持续不定期复查工作。
- 若发现非法经营之旅馆,观光局将邀集消防局、卫生局、工务局、警察局等单位,以无预警方式办理联合检查,若查有业者无照经营实证,该局即依交通部观光局订定「发展观光条例」及「旅馆业管理规则」处以罚锾,并禁止其营业,後续亦将持 续不定期复查工作,确保业者停止非法经营旅馆业。
- 填妥民宿设立登记申请书并检送相关附件送至观光局申请民宿设立登记,经该局书面资料审查通过後,将邀集本府消防局、卫生局、地政局、都市发展局、工务局建管处、警察局等单位办理联合检查,俟各单位检查项目皆合格後,核发民宿登记证及专用标识。详细规定及相关表格请查询交通部观光局行政资讯系统,下载民宿设立登记相关表格,另可参考民宿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相关连结:
- 筹设面积都市土地达五公顷以下、非都市土地达十公顷以下备齐以下文件向本府观光局提出申请,并於申请时缴交审查费。土地面积超过则需向交通部观光局提出申请。
一、观光游乐业筹设申请书。
二、发起人名册或董事、监察人名册。
三、公司章程 或发起人会议纪录。
四、兴办事业计画。
五、最近三个月内核发之土地登记誊本、土地使用权利证明文件及土地使用分区证明。
六、地籍图誊本(应着色标明申请范围)。
核准筹设者一年内需依区域计画法、都市计画法、环境影响评估法、水土保持法及其他相关法令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待兴建完工後,检附以下文件向主管机关申请查验,经核符合规定後,核发观光游乐业执照
一、观光游乐业执照申请书。
二、核准筹设文件及核定兴办事业计画影本。
三、建筑物使用执照或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影本。
四、 观光游乐设施地籍套绘图及观光游乐 设施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文件。
五、责任保险契约影本。 六、公司登记证明文件。
七、观光游乐业基本资料表。
详细规定及相关表格请查询交通部观光局行政资讯系统下载相关表格及法规。相关连结: - 为保护消费者,本府呼吁提醒消费者在选择住宿场所前,可先上「台湾旅宿网」查询合法及非法旅馆名录,确认所选择之住宿场所是否合法登记,并可查询旅馆房价。本市合法的旅宿业,皆有本局核发之「旅馆业专用标识」及「合法旅馆登记证」或「民宿专用标识」及「合法民宿登记证」(参考网站:交通部观光局行政资讯网)。请消费者在住宿前先确认该营业场所是否有悬挂标识,以保障自身权益,切勿轻信「日租套房」等私人所架设之未合法招揽旅游住宿之网页广告,并勿入住未取得登记证之旅宿业及日租屋。(相关讯息询问电话:07-7995678转1522~1529观光产业科)相关连结:
- 一、观光旅馆业:依据发展观光条例第2条第1项第7款规定:「指经营国际观光旅馆或一般观光旅馆,对旅客提供住宿及相关服务之营利事业。」合法观光旅馆资讯请至「台湾旅宿网」查询。
二、旅馆业:依据发展观光条例第2条第1项第8款规定:「指观光旅馆业以外,以各种方式名义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周之住宿、休息并收取费用及其他相关服务之营利事业。」合法旅馆资讯请至「台湾旅宿网」查询。(相关讯息询问电话:07-7995678转1522~1529观光产业科)相关连结: - 高雄火车站旅游服务中心
07-236-2710
10:00-19:00
80750高雄市三民区建国二路318号
高铁左营站旅游服务中心
07-862-9110
08:30-20:30
81361高雄市左营区高铁路105号2号出口处
小港机场旅游服务中心
07-8019206
09:00-21:00
高雄市小港区中山四路2号(国内航厦旅服中心)
田寮月世界泥岩地质生态解说中心
07-636-7036
10: 00-17: 00
82342高雄市田寮区月球路34号(月球土鸡城旁)
另建议可连结 旅游网 旅游指南与摺页单元 资讯参考。 - 常见问答请见 寿山动物园官方网站Q&A相关连结:
- 地下旅行社花招百出的问题屡见不鲜,不过常见的地下旅行社经营特徵有二种:
第一种是以「靠行」的方式招揽,也就是以金钱交易的方式借用合法旅行社的名义,然後明目张胆的招揽旅客,一旦发生旅游纠纷,这些靠行者与旅行社就互相推诿责任,使旅客投诉无门。
另一种是以「牛头」的方式招揽消费者,其明显的特徵就是单枪匹马的用一对一方式招揽旅客,最主要是以自己的人脉关系作为生意范围,消费者在抱持着对朋友信任的情形下,多以电话来确定行程或完全交由「牛头」办理,而不会亲自去公司造访,所以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就上当受骗。
因此参团时,消费者选择合法经营的旅行社是较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