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定位點
主要內容區塊

115年度高雄市觀光行銷推廣補助計畫

更新日期:2026-02-10
人氣
4276
主旨:公告「115年度高雄市觀光行銷推廣補助計畫」自即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受理申請。
依據:高雄市觀光行銷推廣補助辦法、高雄市政府補捐助民間團體及個人預算執行注意事項辦理。
公告事項:
一、資格條件:
(一)法人、團體或業者辦理或參與本計畫之補助項目,機關得予以補助。
(二)機關對同一民間團體之補助累計金額,每一年度不得超過新臺幣2萬5,000元。但以下民間團體,不在此限:
 1、依中央法規或本市自治法規接受各機關委託、協助或代為辦理其應辦業務之民間團體。
 2、經主管機關依法許可設立之工會、農會、漁會、同業公會及體育會(各單項運動委員會)。
 3、申請補助辦理具公益性質計畫之教育、文化、社會福利等團體。
 4、配合中央政府各機關補助計畫所補助之民間團體。
二、補助項目:
(一) 配合機關參與行銷本市觀光之國外旅展或推廣活動。
(二)刊登與本市觀光行銷推廣有關之廣告。
(三)辦理有助於本市觀光產業發展或增進旅客數量之活動。
三、申請期間與應備文件:
(一)受理申請時間:自計畫公告日起至115年11月30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親送以機關收件日期為準);申請補助新台幣10萬元以上,最晚活動前30天完成送件;申請補助新台幣10萬元(含)以下,最晚活動前3天完成送件。
(二)應備文件:申請函、補助申請書、計畫書、設立許可證明文件、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
四、有關補助計畫內容及各項申請(核銷)表單,請於高雄市政府觀光局行政資訊網─資訊公開─補(捐)助專區查詢。
 
檔案下載
相關照片
  • 高雄流行音樂中心與高雄地標85層樓
高雄熊AI智慧旅遊互動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