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點
旅遊常見問題
共有30項
- 填妥民宿設立登記申請書並檢送相關附件送至觀光局申請民宿設立登記,經該局書面資料審查通過後,將邀集本府消防局、衛生局、地政局、都市發展局、工務局建管處、警察局等單位辦理聯合檢查,俟各單位檢查項目皆合格後,核發民宿登記證及專用標識。詳細規定及相關表格請查詢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下載民宿設立登記相關表格,另可參考民宿管理辦法之相關規定。相關連結:
- 籌設面積都市土地達五公頃以下、非都市土地達十公頃以下備齊以下文件向本府觀光局提出申請,並於申請時繳交審查費。土地面積超過則需向交通部觀光局提出申請。
一、觀光遊樂業籌設申請書。
二、發起人名冊或董事、監察人名冊。
三、公司章程 或發起人會議紀錄。
四、興辦事業計畫。
五、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土地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六、地籍圖謄本(應著色標明申請範圍)。
核准籌設者一年內需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待興建完工後,檢附以下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經核符合規定後,核發觀光遊樂業執照
一、觀光遊樂業執照申請書。
二、核准籌設文件及核定興辦事業計畫影本。
三、建築物使用執照或相關合法證明文件影本。
四、 觀光遊樂設施地籍套繪圖及觀光遊樂 設施安全檢查合格證明文件。
五、責任保險契約影本。 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七、觀光遊樂業基本資料表。
詳細規定及相關表格請查詢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下載相關表格及法規。相關連結: - 為保護消費者,本府呼籲提醒消費者在選擇住宿場所前,可先上「台灣旅宿網」查詢合法及非法旅館名錄,確認所選擇之住宿場所是否合法登記,並可查詢旅館房價。本市合法的旅宿業,皆有本局核發之「旅館業專用標識」及「合法旅館登記證」或「民宿專用標識」及「合法民宿登記證」(參考網站: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網)。請消費者在住宿前先確認該營業場所是否有懸掛標識,以保障自身權益,切勿輕信「日租套房」等私人所架設之未合法招攬旅遊住宿之網頁廣告,並勿入住未取得登記證之旅宿業及日租屋。(相關訊息詢問電話:07-7995678轉1522~1529觀光產業科)相關連結:
- 一、觀光旅館業: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指經營國際觀光旅館或一般觀光旅館,對旅客提供住宿及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合法觀光旅館資訊請至「台灣旅宿網」查詢。
二、旅館業: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第1項第8款規定:「指觀光旅館業以外,以各種方式名義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週之住宿、休息並收取費用及其他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合法旅館資訊請至「台灣旅宿網」查詢。(相關訊息詢問電話:07-7995678轉1522~1529觀光產業科)相關連結: - 高雄火車站旅遊服務中心
07-236-2710
10:00-19:00
80750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二路318號
高鐵左營站旅遊服務中心
07-862-9110
08:30-20:30
81361高雄市左營區高鐵路105號2號出口處
小港機場旅遊服務中心
07-8019206
09:00-21:00
高雄市小港區中山四路2號(國內航廈旅服中心)
田寮月世界泥岩地質生態解說中心
07-636-7036
10: 00-17: 00
82342高雄市田寮區月球路34號(月球土雞城旁)
另建議可連結 旅遊網 旅遊指南與摺頁單元 資訊參考。 - 常見問答請見 壽山動物園官方網站Q&A相關連結:
- 消費者對於任何廣告都應抱持存疑的態度,最好也要查證,因為「廣告」有誇大的可能性。
旅行社的廣告,應載明公司名稱或服務標章、種類及註冊編號;而消費者絕不要有「便宜又大碗」的心態,因為在廣告單上雖列出令人心動的便宜團費,但到了當地景點時,另收參觀費、遊覽交通費等要「自費」才能活動的可能性非常大。
挑選旅行社,最安全與保險的做法,就是親自到旅行社詢問旅遊行程細節,或打電話、上網查詢多家旅行社,經過詳細比較後再做參團決定。 - 地下旅行社花招百出的問題屢見不鮮,不過常見的地下旅行社經營特徵有二種:
第一種是以「靠行」的方式招攬,也就是以金錢交易的方式借用合法旅行社的名義,然後明目張膽的招攬旅客,一旦發生旅遊糾紛,這些靠行者與旅行社就互相推諉責任,使旅客投訴無門。
另一種是以「牛頭」的方式招攬消費者,其明顯的特徵就是單槍匹馬的用一對一方式招攬旅客,最主要是以自己的人脈關係作為生意範圍,消費者在抱持著對朋友信任的情形下,多以電話來確定行程或完全交由「牛頭」辦理,而不會親自去公司造訪,所以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就上當受騙。
因此參團時,消費者選擇合法經營的旅行社是較有保障的。 - 削價競爭或宣稱「您中獎了!」是目前旅行業者最常用的行銷手法,尤其是旅行業者與異業給合(例如:超商、百貨業、汽機車業或大哥大業者等),以購物或買該商品的方式,來贈送消費者旅遊摸彩券、機票或所謂「出國╳╳之旅5天4夜,折扣券╳元」等。
此時,消費者若想藉此獲得便宜的團費或免費機票,最好要小心,因為您或許還是要付出額外的旅費,而其總值往往比一般旅行團團費還要高出許多。
另外,有些投機客同時開設了旅行社及所謂的「顧問公司」,但這種顧問公司其實是引誘旅客繳納入會費,然後為其旅行社招攬生意。尤其在繳完3至5萬元會費後,突然捲款潛逃,或是以老鼠會的方式變相吸引會員等。超低價的旅遊廣告雖令人動心,但收取高額的小費、強迫團員進入購物商店或是付費明細不事先告知等,亦是許多旅行社不當的行銷手段。